创业政策清单
个人类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自主创业人员,且经营场所在兴安盟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请条件
1、贷款申请人已实现个体经营并进行就业登记;
2、申请人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累计贷款次数最多不超过 3次。
(四)贷款利率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还款方式
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按季度付息(具体由经办银行自行确定)。
(六)反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方式由担保公司或经办金融机构确定)
1、以第三方保证方式进行担保,保证人应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采用本人或他人房产进行抵押担保;
3、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政策。
(七)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项目所在地的就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2、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创业服务端口(https://rst.nmg.gov.cn/)网上申请。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
(二)补贴标准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项目所在地的就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2、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创业服务端口(https://rst.nmg.gov.cn/)网上申请。
创业培训
(一)什么是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培育劳动者创新精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个人发展和创造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创业培训将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作为主要内容。
(二)创业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创业培训提供了适用于创业不同阶段、不同群体的培训课程,创业者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或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可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网络创业(以下简称“网创”)、创业(模拟)实训培训课程;已经成功创业(经营企业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可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课程。
(三)哪些群体可以参加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对象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以下“六类人员”可享受由政府补贴的免费培训政策。六类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四)办理渠道
符合政策条件的个人,可到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登记报名。